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各在建工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强化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管理,严格建筑工地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监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桂建发〔2018〕14号)要求,现将2024年取得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以下简称:认定证)的墙材企业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一、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制度,核实墙材企业的认定证与本文公布是否一致,检查新型墙体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标识,同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取样检测的产品不合格不得使用,二、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墙材监督管理,对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加强监督抽测,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墙材检验批,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防止不合格墙材在工程上使用,在建设工程主体验收前应核实墙材企业的认定证真实性和时效性,未取得认定证的墙材企业,其砌体材料检测合格报告不得作为验收材料使用,三、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进行来样登记工作,接样时应核实认定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标识是否与送样墙材一致,资料不齐全或不匹配时,不予出具检测合格报告,附件:2024年钦州市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明细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31日42)关于公布2024年取得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墙材企业名单的通知.pdf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