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4〕8号苏财农〔2024〕14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2024年溧阳市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农田建设5个专项实施意见(详见附件1),鼓励对符合专项资金用途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予以支持,要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与项目资金安排有机衔接,在资金下达之日起60日内通过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上报资金使用方案与细化绩效目标,要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苏农计〔2021〕46号)规定,自本年度起资金安排与储备项目挂钩,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及时通过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规范准确上报执行进度,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应全部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执行,附件:1.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意见.docx,2.2024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实施意见.docx,3.2024年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实施意见.docx,4.2024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实施意见.docx,6.2024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docx溧阳市农业农村局溧阳市财政局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