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3.91万吨氧、氮、氩及绿色甲醇、氢、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现将各建设项目节能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节能报告编制机构项目概况节能措施能耗及能效对标情况1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83.91万吨氧、氮、氩及绿色甲醇、氢、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项目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阳光节能技术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9.8亿元,新建空分系统、生物质气化系统及配套的冷却系统和废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及辅助设备,达产后形成年产83.91万吨氧、氮、氩及绿色甲醇、氢、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体产品的能力,(2)项目生物质制甲醇系统传热效率高,(3)项目利用生物质制甲醇工序产生的驰放气燃烧对部分含水率高于25%的生物质原料进行烘干,(4)项目照明尽可能采用LED节能灯,(5)项目综合楼、配电房屋顶可利用面积约为1896平方米,年可发电量15万千瓦时,年综合能耗6.09万吨标准煤,单位增加值能耗2.38吨标准煤/万元,项目单位制氧综合电耗为0.4058kWh/m3,优于《工业气体空分产品单位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6-2015中先进值0.50kWh/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