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报2024年1-6月就业专网网络服务费,根据屏山县财政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屏山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屏财函〔2020〕188号)第四条第(九)点关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的规定,拟拨付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12960元(大写:壹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拟拨付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11日【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