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项目以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选择,一、项目名称:龙岗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项目二、项目需求:接受区财政部门的委托,作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协议期限为一年,四、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在深圳市设立市级分行的商业银行(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三)参与意向征集前三年内,(四)参与意向征集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六)具备人民银行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国库集中收付代理资格,五、获取征集文件凡有意参加的商业银行,请于工作时间内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到龙岗区财政局领取征集文件,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北京时间),六、递交报名资料接受征集文件全部条款的银行可自愿参加本项目并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