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府规〔2021〕7号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黄埔区各街道、镇,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印发给你们,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6月11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第一条【目的】为推进我区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第三条【投资落户扶持】对氢能企业或研发机构新投资的重大项目,同一企业或机构获得投资落户扶持最高1亿元,第四条【研发机构认定扶持】对经省级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氢能研发机构或检验检测机构给予500万元资助,对经国家部委单独或联合认定的氢能研发机构或检验检测机构给予1000万元资助,第六条【产业园扶持】对经认定的氢能产业园的运营管理机构给予一次性25万元补贴,每年按照运营管理机构实际运营费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对产业园的运营管理机构按每引进1家给予5万元扶持,每个产业园每年最高扶持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每个加氢站获得的各级财政补贴超过500万元或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50%,第九条【金融扶持】对氢能企业或机构通过商业银行或融资担保的方式获得的用于生产或研发的银行贷款,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