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市信〔2021〕9号)和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我局组织聘请第三方对2021年乳山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至4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乳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631-66631582021年乳山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