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为充分发挥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以下简称“省重点项目”)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精准扩大有效投资,与项目单位投资实力和市场需求相适应,4.项目单位实力雄厚,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人才支撑,年度计划投资原则上不少于总投资1/3,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但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投资计划,预期不能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3.项目存在违反政策、违规建设等其他情况,项目单位存在违法失信等情况,4.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报送虚假数据、不落实项目管理要求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5.其他不具备实施情形的,原则上年度计划投资不少于总投资的1/3,核实投资规模、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建设内容、要素需求等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