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4〕52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全省2024年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吉财教指〔2023〕958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1〕37号)精神,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20〕357号),现下达2024年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3931万元,专项用于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一、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该指标收入科目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601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补助区级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二、资金使用方向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改扩建校舍、实验实训场地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高等职业学校巩固生均拨款水平,三、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严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教〔2020〕357号)相关规定执行,附件:2024年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5月30日文档附件:521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