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和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将首批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商务局(市场规建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至13日(共7天),联系方式:0754—88931890、88857323附件:1.2024年汕头市商务局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公示信息表(第一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