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产业研究院专指市、区政府与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技企业等(以下统称“共建单位”)签约共建的产业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区(功能区)与有意向在珠合作共建产业研究院的单位进行初步商洽,并经产业研究院拟落地区(功能区)审核同意后提交市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主管部门联合市相关部门、拟落地区(功能区)共同组织专家对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会同产业研究院拟落地区(功能区)、共建单位商洽起草合作共建协议,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作为合作共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问:本项政策如何支持产业研究院建设发展,市、区政府每年根据产业研究院自筹经费金额给予最高1:1的财政资金支持,根据产业研究院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支持在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的产业研究院经人才管理部门授权,产业研究院应按合作共建协议约定,共建单位应建立对产业研究院高质量、可持续的稳定支持机制,共建单位应积极关注产业研究院在建设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问:产业研究院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如何开展,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共建协议约定的分年度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