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文化内涵提升(一)新评定为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类品牌(荣誉称号)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进档升级给予两档之间差额奖励),(十)新评定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森林康养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行基地等国家级文旅品牌,(十一)新评定为省级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园区(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省级涉旅园区(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森林康养基地、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森林人家、研学旅行基地等省级文旅品牌,(十三)新评定为“醉美泸州·文旅消费新场景”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进档升级给予两档之间差额奖励),按行业类别分别给予规模以上文化工业企业、文化批零企业、文化服务业企业6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投资建设旅游民宿的企业,按活动规模和效益给予5万—20万元一次性奖励,按活动规模和效益给予1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运营主体5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经营主体5—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建设主体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建设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按活动规模和效益给予5万—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