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06-05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本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提交自评价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见附件1)开展工作,向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提交自评价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的任一种报告,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严格数据审核、资格审查、复查复核,应提交再评价报告(参照绿色制造单位评价报告),附件:1.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4.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5.2021年以来未入围国家级的省级绿色制造单位6.绿色制造单位动态管理表7.各区、市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咨询电话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3日(联系人:王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