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市场主体优势,鼓励各地区、各承保机构在大豆、花生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基础上,承保机构应当加强防灾减损管理,各承保机构应当公平、合理地拟订农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三)规范经营各承保机构、各地区要严格执行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行为,承保机构应当对投保单、分户投保清单、验标影像、承保公示资料等承保要件以及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间等承保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承保机构应在确认收到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缴保费后,承保机构可以委托县级及以下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村委会等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承保机构应当加强协办费用管理,(二)加强资金保障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二是及时受理承保机构保费补贴资金申请,(四)提升宣传效果各地区、各承保机构要持续提升种植业保险宣传力度,各承保机构应当立即启动政策宣传、承保准备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