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支持地方和依托单位有配套经费的研究项目,未获资助项目可根据推荐单位意见转为预研究项目予以立项支持,三、限项申报规定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处室审核通过),4.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逾期未结题验收或验收未通过项目取消项目立项、收回前资助经费,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研究团队不得以省科技厅资助项目名义向省委、省政府呈报研究成果,接受省科技厅委托开展相关调研和研究,向省科技厅提交决策咨询报告(5000字左右)和总体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接受省科技厅或市州科技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调研和研究,在依托单位的组织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省软科学资助,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已获批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撤销立项,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学术不端行为记入省软科学申报信用评价档案,七、联系方式1.业务受理: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027-871358852.技术咨询(注册、申报等问题):027-87135733附件:1.2024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重点项目(竞争类)申报指南2.2024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面上项目(竞争类)申报指南3.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模板)4.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申报书(模板)5.2024年度湖北省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模板)湖北省科技厅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