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发改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四部门联合对浙江吉利汽车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2018年-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国家补助资金的请示》进行了审查核实,经核实浙江吉利汽车公司2018-2021年度销售上牌未获得国补,符合这次申报要求的车辆共计13659辆,2018年度765辆,2019年度1438辆,2020年度450辆,2021年度11006辆,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4月20日—4月26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并送交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项目进行核实、查证,对持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联系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A座B0516室联系人: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邢唯益联系电话:0574-89384615附件:浙江吉利各基地申报明细.zip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0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