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你局《关于对拟在省级立项的淄博东岳新能源有限公司3×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选址的请示》(淄文旅字〔2024〕1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考古调查、勘探结果,我厅回复如下:一、淄博东岳新能源有限公司3×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用地,已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并由桓台县文物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供地的意见,原则同意淄博东岳新能源有限公司3×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要求,施工前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做好现场看护,依法完成考古等文物保护工作后再行施工,三、请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