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诸政办发〔2022〕31号)、《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诸科〔2022〕16号),及《关于印发<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诸政办发〔2023〕5号)及其配套细则《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诸科〔2023〕13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研究,拟对2022、2023年度部分新认定省级新产品(技术)进行奖励,共计金额154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0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和资金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科室:市科技局合作成果科,电话:89089596,地址:诸暨市浦阳路18号科技局521室,附件:诸暨市2023年度省级新产品、技术(科技成果)拟奖励情况汇总表.docx诸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