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本年度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提交自评价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二、申报要求(一)绿色工厂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二)绿色工业园区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各区县(功能区)要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每个各区县(功能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家,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每个区县(功能区)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四)第三方评价机构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向所在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提交自评价报告或第三方评价报告的任一种报告,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应提交再评价报告(参照绿色制造单位评价报告),五、其他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企业、园区的审核把关,电话:0531-5170572351705740邮箱:jinanxqc@126.com附件:1.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pdf2.2024年省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docx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