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花卉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清政办〔2019〕75号)、《清流县林业局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清流县促进花卉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实施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清林办〔2021〕9号)和《清流县林业局关于同意实施2021年促进花卉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清林办〔2021〕27号)文件精神,县林业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促进花卉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拟拨付补助资金86.1622万元(其中鲜切花新品种示范种植、土壤改良试验等补助79.6622万元,品牌建设及新品种研发奖励6.5万元),详见《2021年促进花卉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补助一览表(第一批)》《2021年促进花卉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品牌建设及新品种研发奖励一览表》,现将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上述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林业局、财政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月12日-1月18日联系人及电话:邓永生(林业局)5328811陈熙(财政局)5327181附件:1.2021年促进花卉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补助一览表(第一批)2.2021年促进花卉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项目品牌建设及新品种研发奖励一览表清流县林业局清流县财政局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