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经榕江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推荐中共榕江县委办公室、榕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榕江县审计局、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榕江县人民医院、榕江县中医院、榕江县平江镇人民政府、榕江县仁里水族乡人民政府8个单位申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的示范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31日起至6月6日止(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6日24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映,联系单位:榕江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6622477榕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