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和节水标杆企业创建工作,(二)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三)省级节水标杆企业,(二)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三)省级节水标杆企业,争取创建一批省级节水标杆企业,(二)节水型工业园区基本要求,满足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指标包括管理指标、技术指标和鼓励性指标的相关要求,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和节水标杆企业申报由企业或园区依照评价导则要求自主开展创建工作,各市州工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内企业和园区申报材料(含《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按照创建标准评选出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和节水标杆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州工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推进本地区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园区创建,各市州工信、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马汝杰0971-6141926省水利厅李啟旭0971-6161326附件:1.建议创建节水型企业名单2.节水型企业申报书3.节水型工业园区申报书4.节水标杆企业申报书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水利厅2024年5月24日附件1.doc附件2.doc附件3.doc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