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和省市相关要求,现公布我区2024年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具体通知如下:1.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列入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计划,自愿实施型21家,2.列入2024年度清洁生产计划的工业企业要按照《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自愿实施型报送至区经信局,强制实施型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3.区经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组织专家对完成清洁审核报告编制的企业进行现场验收,4.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推动工信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信〔2022〕27号)文件精神,对通过验收的自愿实施型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奖励,联系电话:89388319,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污染防治科联系人:单丹,联系电话:88728878,附件:2024年余杭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计划名单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余杭区数字经济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2024年5月23日附件:2024年余杭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计划名单.wps下一篇:关于征集2024年余杭区第一批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