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3号),惠州市商务局拟定2024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初审使用分配方案企业名单,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具体资金分配金额将以省最终分配文件为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6月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邮箱:swjwmk@huizhou.gov.cn)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资金初审分配方案.xlsx惠州市商务局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