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為主要抓手的綠色製造體繫建設是發展新質生產力和推動製造業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舉措,明確提出: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製定本地區的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全省累計建成國傢級綠色工廠378傢、綠色工業園區21傢、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99傢,培育創建省級綠色低碳工廠379傢、綠色工業園區30傢,製定《實施細則》有助于進一步發揮綠色工廠在製造業綠色低碳轉型中的基礎性和導嚮性作用,綠色(低碳)工廠、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等培育對象的基本條件,省經信廳遴選推薦國傢級和培育創建省級綠色製造名單的工作程序和相關要求,省級綠色製造推薦名單原則上應先納入市級綠色製造名單,國傢級綠色製造推薦名單原則上應先納入省級綠色製造名單,第三方機構在梯度培育工作上應發揮的引導推動作用,綠色製造單位在推動工業綠色發展方麵應發揮的先進示范引領帶動作用,把綠色(低碳)工廠梯度培育作為推動區域製造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的主要抓手,(三)綠色(低碳)工廠、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應積極通過公開渠道展示宣傳綠色製造先進技術和典型做法,五、關鍵詞解釋梯度培育:綠色(低碳)工廠梯度培育是指從以下兩個維度建立培育機製:縱嚮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的綠色(低碳)工廠培育機製,橫嚮形成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帶動園區內、供應鏈上下遊企業創建綠色(低碳)工廠的培育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