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完工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含)至2024年6月20日(含)之间,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要求,三、申报材料(一)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申请报告封面,(四)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五)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承诺书,(十)申报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需提交项目完工验收情况(包含但不限于附件4《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中第四项内容、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施工和设备情况、技术经济效益情况、总体评价等),(十一)项目单位信用记录报告,必须编制目录、页码,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未在6月6日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若项目确定在2024年6月20日(含)前完工的除外〕,项目申请材料需提交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所有申报项目均需进行现场审查,不得以书面摸底、建表等形式代替现场审查,各县(市、区)初审后于6月11日前将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附件:1.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展)入库申请报告封面资金项目(绿色循环发展)入库申请报告封面2.企业基本情况表3.项目基本情况表4.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5.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承诺书6.二级项目申报绩效表7.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储备汇总表8.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指南9.《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23号)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24日(联系人:李巧如、苏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