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在中山的,上年度营业收入可合并中山下属子公司营业收入计算,(三)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在中山的,可出具合并中山下属子公司的审计报告(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如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职能总部在中山,可提供其中山下属子公司上年度在中山的纳税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文档后逐一上传,逾期不予受理,财政贡献指2023年公历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企业在中山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含免抵调库)、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入库税款总计,但不包括关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税费,以企业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报表的数据为准,也可以将企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须在中山)数据合并计算,下属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但应拥有该下属企业的实际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