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的要求和省、市文件精神,为切实有效解决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不便捷不精准问题,保障我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正常领取待遇,现将有关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证对象(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二、认证方式下载“民生山西”APP、“老来”APP、“掌上12333”APP,三、注意事项1、对于重度残疾人员、智力障碍、长年卧床不起和行动不便未认证的特殊人群,前往社保中心进行“人工认证”,2、距上一次认证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其社保待遇,重新通过资格认证的,次月起恢复并补发待遇,3、如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遇到困难,县社保中心可提供上门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