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度新建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通知石科〔2022〕5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度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通知》(石科计函〔2022〕9号)和《石家庄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石科规〔2022〕1号)的相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022年度石家庄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了立项评审,择优确定2022年度新建25个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其中省财政直管县6家),请新建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及依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尽快启动研究院建设工作按照《石家庄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石科规〔2022〕1号)的有关规定和各研究院申请书明确的建设任务,研究院应尽快组织召开第一届理事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会议,二、加强对研究院建设的指导与监督研究院两年建设期间,依托单位要履行研究院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三、做好任务书签订与建设任务验收工作待研究院建设资金下达后,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辖区内研究院做好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两年建设期满后,市科技局将按照建设项目申请书和任务书约定的建设期任务和指标进行建设任务验收,参加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各新建研究院可悬挂标牌并以“石家庄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筹)”名义开展各项工作,附件:2022年度新建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名单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