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支持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宜昌市科技创新供应链专项科研激励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每年给予科创供应链公司最高100万元奖励,科创供应链公司年度采集企业创新需求不低于1000条,则另给予科创供应链公司30万元奖励,则另给予科创供应链公司20万元奖励,宜昌市科技创新供应链专项科研激励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建设工作部署,第二章支持对象、标准第二条宜昌市每年设立2000万元科技创新供应链(以下简称“科创供应链”)专项科研激励资金,宜昌市科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申报项目,由宜昌市科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申报项目类型和支持金额进行确认,宜昌市科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将项目支持方案报送市科技局审定,第十一条宜昌市科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科创供应链专项科研激励资金的管理机构,4.被支持的项目主体应每半年自主向资金管理机构报告项目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机构定期将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运作情况报告市科技局,7.宜昌市科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会同孵化平台、专业股权投资机构、银行等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科创供应链专项科研激励资金管理机构应每半年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报送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