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详见附件8,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二)项目申报采取纸质申请报告(报告编写要求详见附件1-6)和网上方式同步进行方式,并包含初审合格项目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3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光盘),三、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和市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好项目申报、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为申报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