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商务局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穗财商〔2021〕60号)和《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荔湾区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荔商投〔2021〕102号)等文件精神,经项目资金需求申报、制定申报指南、组织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挂网公示、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后,现将荔湾区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资金下达你们(具体见附件1),请于4月22日(星期五)前将直接拨付收款开户行和收款账号等信息,纸质版(一式两份)盖公章后报送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东漖南路中段638号经贸大楼509办公室),并请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及财务制度作相应的财务及会计处理,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特此通知,附件:1.荔湾区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资金安排表.doc2.XXX(企业)关于荔湾区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资金拨款的申请报告.doc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2年4月20日(联系人:洪洁贞,电话:81534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