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欢迎组织或者个人对以上行为进行举报,举报请以实名来电、来信反应,以个人身份举报的,请署真实姓名,以组织名义举报的,请加盖公章,并阐明具体内容,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对举报的情况和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处理,联系单位:基金审计监督科联系电话:0431—89786673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