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社〔2021〕118号荔城区民政局:根据《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莆财社〔2021〕197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23万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将省级补助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请将省级补助资金列入2021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第50205款“委托业务费”、其他单位列入51301款“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二、请按照《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闽财社〔2019〕1号)、《养老服务专项业务管理办法》(闽民养老〔2019〕8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根据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附件2)和补助资金额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1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1年12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1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单位:万元单位项目名称金额荔城区民政局留守等特殊老年人关爱服务项目15长者食堂项目8合计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