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提高住宅建设品质、优化销售管理、强化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购房成本、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等维度,对通过招拍挂方式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住宅项目以及执行新政策的“三旧”改造住宅项目,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二)优化销售政策激发市场活力,二是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房地产企业可根据市场供需变化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发展16条及其延期政策,二是调整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及利率,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不低于15%、25%,取消我市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三是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五)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二是推进首批30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今年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