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晋创谷·太原”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高价值专利培育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人才引育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众创孵化机构发展支持政策措施》《“晋创谷·太原”科技金融服务支持政策措施》7个配套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太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北高新区管委会)二、科创团队入驻全流程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中北高新区管委会)六、建立企业金融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晋创谷·太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措施一、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太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晋创谷·太原”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政策措施一、支持科技型骨干企业建设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中北高新区管委会)二、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创新创业研究院,(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中北高新区管委会)三、支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晋创谷·太原”高价值专利培育支持政策措施一、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北高新区管委会、太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晋创谷·太原”人才引育支持政策措施一、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晋创谷·太原”众创孵化机构发展支持政策措施一、支持建设孵化载体,(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中北高新区管委会)“晋创谷·太原”科技金融服务支持政策措施一、鼓励各类基金投资企业,(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三、鼓励融资租赁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中北高新区管委会、太原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六、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