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河南聚融典当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公告〔2024〕27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信用承诺优化行政审批的通知》(豫金监〔2021〕52号)等有关规定,河南聚融典当有限公司提出增加注册资本等事项,依新乡市金融工作局意见,经研究,现公告如下: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4075万元,增资前,河南聚之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60%,辉县市成锁广告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40%,增资后,河南聚之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445万元、占60%,辉县市成锁广告有限公司出资1630万元、占40%,同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41327A10022),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