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第三条鼓励土地弹性供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工业厂房建设的若干措施第一条鼓励高标准厂房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支持各区将工业用地以划拨或者协议出让方式给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发区(产业园区)管委会或者具有产业保障房建设职能的机构,各区公开出让工业用地用于建设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并配建产业保障房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第三条支持可租可售工业厂房建设,鼓励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可租可售的工业厂房作为产业保障房,(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第五条加强厂房基础设施配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财政局)第四条支持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