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高新区人才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第二批面向全体人才的申购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在此期间,如对拟销售对象资格有异议的,特别提示:1、公示名单中的个人,如2024年5月24日17:00前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则取消本次购房资格,2、个人购房以签订抽签确认书为准,签订抽签确认书后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取消购房资格,联系电话:0574-89288633、89288624附件:宁波高新区人才住房第二批申购公示名单.xls宁波高新区人社局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