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二、实施编码12440900456408602U3442111559001三、办理对象茂名市市直参保单位、参保人四、办理条件已在我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属于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由单位或职工本人申报,五、受理单位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六、基本流程(一)窗口办理流程因个人历史基本信息变化(如视同缴费年限、档案标准工资、特殊群体建账参数、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职称类别、军转标识、个人身份、待遇标准、用工形式、职工岗位、特殊工种经历等)申请重核养老待遇的,应先向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核定历史信息或特殊工种经历,再申请重核养老待遇业务,因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而申请重核养老待遇的,再申请重核养老待遇业务,七、所需材料(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待遇重核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常住地址、邮政编码,由单位或职工本人书写重核申请书(以单位名义书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由本人书写重核申请书,(二)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原件,(三)申请主张所根据的凭证等证据材料:1.《参保人信息变更/历史信息重核申报表》、档案原件等相关材料(因更正视同缴费年限、特殊群体建账参数、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军转标识、待遇标准、职工岗位等个人历史信息而重核待遇的),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材料(因领取待遇后申请基金转入的),6.死亡待遇业务材料(因申请重核死亡待遇(含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八、表格下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书》《参保人信息变更/历史信息重核申报表》《个人委托书》九、办理时限39个工作日(不包括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补充材料的时间和历史信息审核等其他业务办理时间)十、办事窗口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金源盛世楼盘北门中庭一楼)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交通指引:3、7、8、13、1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