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涟牧发【2021】13号关于印发《涟源市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根据养殖户自愿申报,乡镇动物防疫站现场核查,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审核,有下列规模养殖场符合涟源市2022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条件,现予以公示:养殖场名称养殖品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目前畜禽存栏(头、羽)其中种畜禽存栏(头、羽)备注湖南天柱山禽业股份有限公司鸡龚**1350844****53600038000蛋鸡42000湘香禽业有限公司种鸡场鸡段**1372380****3698036980涟源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2年4月18日信息来源:涟源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作者:【打印此页|关闭窗口】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