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现将《河北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2024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第一章支持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在河北区注册经营且依法纳税的人工智能领域企业(以下简称为企业),对在我区实施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人工智能重大项目的企业,第二条支持企业及各类组织上平台用服务,支持企业及各类组织使用天津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的算力服务,单个企业及各类组织的服务券金额每年不超过30万元,参照《河北区数字经济产业人才引进培养办法》等相关政策给予人工智能产业人才支持,最高按照其实际研发费用的2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及各类组织参与人工智能标准研制,鼓励企业及各类组织基于天津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设行业专业数据集,最高按照数据集建设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及各类组织依托天津人工智能计算中心联合建设自主可控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最高按照平台建设新购置研发设备总价的5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事后最高按照其实际承办费用的2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附件:|政策解读【政策图解】《河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政策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