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抢救性考古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附1),现面向全国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合作开展宁波地区2024-2025年度抢救性考古项目,二、合作内容合作开展宁波地区2024-2025年度抢救性考古勘探、发掘项目,四、合作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1.拥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申请合作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的单位,3.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领队资质或者项目负责人资质,申请合作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的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领队资质或者项目负责人资质,合作单位可委派多名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2.申请单位有关证明材料(任选其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证书,3.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关证明材料(任选其一):(5)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领队资质或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申请合作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的单位,违反《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抢救性考古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规定被清退的,4.项目合作协议仅限我市考古机构与合作单位双方签订,电话:0574-83882575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180号附件:附件1.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抢救性考古项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docx附件2.宁波地区2024-2025年度抢救性考古项目合作单位申请表.docx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