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湖茶业有限公司和四川川红茶叶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11日申报了2023年茶叶电商销售奖励的材料,按照《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县支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的通知》(高府办发〔2023〕4号)《高县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县支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高农发〔2023〕29号)“第十四条支持茶叶企业自营出口”规定,拟分别给予四川林湖茶业有限公司和四川川红茶叶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茶叶电商销售奖励3.6155万元、31.36万元,公示内容:四川林湖茶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5209200070H,注册地高县庆符镇骆家村,2023年茶叶电商销售总金额为272.31万元,拟对≥200万元部分营业额按5%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3.6155万元,四川川红茶叶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5MA62A62W5L,注册地高县庆符镇骆家村三组,2023年茶叶电商销售总金额为806.11万元,拟对≥200万元、<500万元部分营业额按5%进行奖励、拟对≥500万元部分营业额按6%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31.36万元(企业申报金额),公示时间:2023年5月20日-5月26日,公示地点: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官网)、高县茶叶企业群(微信群),公示电话:0831-5426679,高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