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蓝天”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4〕69号)总体部署,促进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质量提升,对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代理代理质量分类评价,省知识产权局根据代理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通过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取申请注册、审查审理、投诉举报、网络监测等方面的专利商标代理信息,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全省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从业人员监管对象库,市(地)知识产权局建立本地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监管对象库,省知识产权局细化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则,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黑龙江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提升专利商标代理质量重点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各市(地)要及时查办省知识产权局转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线索,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重新公布省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市(地)知识产权局加强与省知识产权局信息交互,省知识产权局借助调整“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库时机,鼓励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对我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开展监督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