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印发的《金庭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金政规〔2023〕1号)已于2023年4月16日起施行,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拟对《金庭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金政规〔2023〕1号)予以废止,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提醒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购车者,如需申请补贴,请尽快申报,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和期限如下:1.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电话:0512-66271562(工作日8:30-12:00,13:00-17:00)邮箱:jtzmssh@126.com2.反馈期限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30日(十个工作日)附件1:关于印发《金庭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金政规〔2023〕1号)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2024年5月17日附件:关于印发《金庭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