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有关部门:《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推进农村充电设施建设先行,推动农村充电设施建设与农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等有效结合,省级能源部门统一制定全省农村充电设施规划布局方案,(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国网省电力公司,在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等试点示范地区,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二)统一推动农村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三)统一实施农村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大力支持具备条件的运营企业对各县级政府统筹建设的农村充电设施实施统一运营管理,(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国网省电力公司,全省农村公共充电设施统一接入湖北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国网省电力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农村充电设施建设,为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和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营造良好氛围,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渠道对农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