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产业园(工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政府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反映,附件:1.《清远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文本2.《清远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说明书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17日附件:1.清远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文本.pdf2.清远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说明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