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企业:根据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日人社发〔2022〕8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二批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纳税的民营企业,已认定为首批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企业不再进行申报,3.为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4.实习带教制度健全,已经被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大学生见习基地或已经与“双一流”高校签订大学生就业合作协议的单位,2.《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申请表》(附件1),3.《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协议书》(附件2),8.企业实习管理制度(包括实习管理、培训计划、带教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于5月23日前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请材料,受理申请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审核,于5月30日前择优推荐辖区内不超过3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孙爱华卜晓珊联系电话:88662158866223邮箱:rzyzfwk@rz.shandong.cn附件:1.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申请表2.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协议书3.实习人员花名册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财政局2024年5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附件1-3.doc关于申报第二批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通知.doc关于申报第二批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