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高校、研究院(所):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将审核各地申报的企业和项目形成备选清单推送相关金融管理部门、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部分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投资基金,各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独立评审、自主决策,从备选企业和项目清单中自主选择对接,对其中符合审贷授信条件的,做好贷款签约和投放工作,部分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开展对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备选企业和项目的股权投资支持力度,本项工作没有统一的优惠利率等政策,鼓励辖区内国有企业、政府引导基金、高校及企业,并选择2家对应意向银行,2024年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如有疑问,可致电区发展改革局咨询0756-7262085,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